杂阿含经   《杂阿含经》,五十卷,刘宋元嘉二十年(443)中印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此经的别行本传入中国颇早,初期(从汉末到晋末)的译家如安世高、支谦、竺 法护等,都相继翻译。后来唐代玄奘、义净,宋代法贤、法天、施护等,也续有 另本的重译。现存别行本有《水沫所漂经》等三十种之多。对这些另本而言,五 十卷本也可称为《大本杂含》。此外,还有三秦时代(350~431)失译的 《别译杂阿含经》十六卷,相当于大本的第四,二十二,三十二至三十六,三十 八至四十,四十一后半卷、四十二、四十四至四十六,四十八至五十各卷。   本经题名"杂阿含",古来有解释为杂碎难持(见《分别功德论》一),也有 解释为对四众、天子、天女等的杂说(见《五分律》三十、《四分律》五十四), 也有解释为文句、根、力、觉、道等杂(见《摩诃僧祇律》三十二),都不见得 很正确。唐代义净在所译《毗奈耶杂事》内,曾译此经名为《相应阿含》(见卷 三十九),表示本经系随事义的相应而集成各别品类。但本经实际的编纂,仍以 各类相应的经,依著方便而夹杂排列(如佛和弟子所说相应,从能说人而言应安 放在篇首,但经文却随宜夹杂于种种事相应之间等),次第不顺,所以有"杂"的 意义。这是《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五)对它的解释,最为恰当。所以玄奘翻译 本经名仍为《杂阿含》。   本经结构,据姚秦时僧肇所撰《长阿含经序》,应有四分十诵。但写刻本品 目不全,仅有《诵六入处品》第二,《杂因诵》第三,《弟子所说诵》第四, 《诵道品》第五等四个品目,其余的都阙失了。又本经译出以后,即未经过好好 地整理,卷次紊乱,兼以经文繁短,依《大正藏》编号,约共一千三百五十九经 (《大正藏》本对该经一一编号,合成一千三百六十二经。其中第二十三和二十 五两卷原已佚失,后人误收西晋安法钦译《阿育王传》、梁僧伽婆罗译《阿育王 经》的部分以及另一典籍共三经,故《杂阿含》实为一千三百五十九经)。间有 颠倒,是以向来学者大都视本经为无次第可言。20世纪初,日人姊歧正治曾对 勘巴、汉文四《阿含》,发表《汉文四阿含》一文,认为《杂含》当分为八诵六 十二部(最初发表于《日本亚细亚杂志》三十五卷,1908),其说亦出之假 定,缺乏根据。以后经中国学者从唐译《瑜伽师地论》内,探索到本经依佛说九 事(有情事、受用事等)而编辑的体例,并用《瑜伽》中大段引释本经的摩呾理 迦详细对勘,刊定本经确为四分十诵,并改正写刻本的卷次,恢复原状(详见吕 澂撰《〈杂阿含经〉刊定记》,载《内学》第一辑,1924),其名目、卷次, 大体如下:   一、《蕴、处、因缘相应分》(所说分的所了知部分),计六诵:《五取蕴 诵》第一(《经》第一卷以下),《六处诵》第二(旧题《六入诵》第二,《经》 第八卷以下),《缘起诵》第三(旧题《杂因诵》第三,《经》第十二卷), 《食诵》第四(《经》第十五卷以下),《谛诵》第五(《经》第十五、十六卷), 《界诵》第六(《经》第十六、十七卷)。   二、《佛弟子所说、佛所说相应分》(能说分),计二诵:《佛弟子所说诵》 第七(旧题《弟子所说诵》第四,《经》第十八卷以下),《佛所说诵》第八 (《经》第二十二卷以下)。   三、《道品相应分》(所说分的能了知部分),一诵:《念住等诵》第九 (旧题《诵道品》第五,《经》第二十四卷以下)。   四、《结集相应分》(所为说分),一诵:《八众诵》第十(《经》第三十 五卷以下)。   本经是印度北方所传四《阿含经》中的一种,重在说明各种禅观和它的效果, 所以为修禅者所专习。其各诵所说法义,颇多彼此重复之处,以下只略说其主要 内容。   第一分,《五取蕴诵》第一(依《刊定记》旧本《经》卷一、十、三、二、 五,共五卷,一百一十二经,此依《大正藏》编号计算,下并同),主要内容为 依无常、苦、空、无我四门正观五蕴,如实了知,于色等诸行起厌离想,心得解 脱。又反复教导,应如实观察五蕴、蕴集、蕴灭、蕴灭道迹(卷十第四经),如 实知蕴爱味、蕴过患、蕴出离(卷一第十三经),以上为七处善。观察蕴、界、 处,思惟其义,是为三种观。更分析五取蕴是本行(先业烦恼)、所作(今所生 诸诸行)、本所思愿(后有爱)所集,彼法灭故是名为灭,非永无相。世人颠倒, 依于有无二边,惟如实正观世间集(缘起)者则不生世间无见,正观世间灭(性 空)者则不生世间有见;是以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谓缘 无明有行,乃至老病死等苦集,此无故彼无,谓天明灭则行灭,乃至老病死等苦 灭(卷十第七经)。凡愚于非所应求诸老病死而反生起,于所应求所谓涅槃不如 实知,闻说无我、我所,妄生怖畏(卷三第九经)。见有我者,一切皆于色等蕴 为取所缘,无明所盖,不知苦际。应于诸行,依止无我见发其胜解,无明触灭, 明触觉起,于色等舍而不取,寂灭而住,则欲贪断,正向灭尽,自证我生已尽, 乃至自知不受后有,不起诸漏,心得解脱(卷三第五经)。此中以欲贪不现行名 断,以超越随眠,永离欲贪名心解脱。若于五蕴取著,生于爱恚,名有漏法,反 此名无漏法(卷二第二十三经)。又说如来为法根、法眼、法依,附辨如来与慧 解脱阿罗汉同分、异分(卷三第七十四经);说比丘当善思惟,观察于心,心恼 故众生恼,心净故众生净(卷十第十二经),都孕含了以后教义上的进一步发展。 又载佛自说,我如法语,不与世间诤,而世间盲无目者不知不见,乃与我诤(卷 二第五经);及萨遮尼犍言色等是我,佛问:汝于色等能为主宰,悉得自由否? 终于默然不答,从佛教法(卷五第八经)等,可略见佛化外道事迹。   《六处诵》第二(旧本《经》卷八、九、四十三、十一、十三,共五卷,一 百三十一经),主要内容为尊者罗睺罗问:云何知,云何见?   于内识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著不生(卷八第十一经)。 又略示应超越二法,断诸爱欲,转去诸结,离诸相,寂灭解脱,究竟苦边(卷八 第十九经)。此中以眼、色等为二,缘眼、色生识,三事和合生触,触生妥,若 于此受的集、灭、味、患、离不如实知,即种植增长诸恶不善法(卷八第二十八 经)。而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于其中间起欲贪则是其系(卷九第二十经),故 说内六入处是一边,外六处是一边,受是其中,爱为缝紩(卷四十三第一经)。 眼见色巳,爱念染著贪乐,起身口意业,是名为海,一切世间悉于其中贪乐沈没 (卷八第三十经)。是故应善守护根门,常摄其心,住身念处。举龟见野干觅食, 即便藏六喻,勉诸比丘常当执持眼律仪住,于律仪及非律仪应善了知(卷四十三 第三经),于六触入处极生厌怖,内心安住,制令一意。更举四蛇、五怨、六贼 喻(卷四十三第八经),勉善备资粮,作所应作。又说内六入处名为世间,诸触 受若苦、若乐、若不苦不乐,一切是危脆败坏法,名为世问(卷九第五经)。如 实知眼空(有为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无常等)、我我所空(无为空),此性 自尔,名为世间空(卷九第四经)。虽于外事中依俗谛假名说有果及有受者,而 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当知 是名第一义空(卷十三第三十一经)。如是如实了知,名圣弟子到世间边,知世 间,度世间,究竟苦边(卷九第六经)。又载佛教弟子二十亿耳于修习中应善发 起平等精进,举有名的善弹琴喻,说精进太急增其掉悔,太缓令人懈怠,应如善 调琴弦,不缓不急,然后发微妙和雅音,当平等修习摄受,莫着,莫放逸,莫取 相,是名善修(卷九第二十五经)。又举渡灰河喻(以灰河南岸极热,喻内外六 入处)说菩萨诸正行道以及道果胜声闻乘、为无有之义(卷四十三第十二经)。   《缘起诵》第三(旧本《经》卷十二、十四、十五的一部分,共约二卷半, 三十九经),主要结集佛所宣说,昔未成道时,观一切世间皆入生死(卷十五第 二经),依正思惟,始从生死次第逆观苦集二谛缘起道理,复以善方便观灭道二 谛,知何法无故则老死无,何法灭故则老死灭。如游旷野,披荒觅路,忽遇故道, 随行前进,入故城邑,圆观清净,丰乐安隐。于老病死及其集、灭、灭道迹,自 知自觉,成等正觉(卷十二第五经)。并说过去诸佛,亦于缘起正思惟已,证等 正觉(卷十五第五经)。进而说明缘起法,无始时来因果展转相续,非我作,亦 非余人作,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 别演说,开发显示,所谓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谓无明缘行乃至纯大苦聚集;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卷十二第十七经)。 多闻圣弟子于缘起法、缘生法世问集灭如实正知,善见、善觉、善入,觉知觉见 世间生灭,成就贤圣(卷十二第十三经)。依缘起法义,若不知前后际、不知内 外、不知业报等,则痴暗大冥,是名无明(卷十二第十六经)。缘其实性最极甚 深,由微细因果、无我、离系有情而有系缚、有系有情而离系缚等四相,难于了 知,或于此疑惑犹豫,先不得得想,不获获想,不证证想,复为说出世空相应缘 起随顺法(卷十二第十一经)。又说凡夫于四大身生厌,离欲背舍,但非于识。 应观心意识刹那转变,异生异灭,于缘起善巧,如理观察,识无常性(卷十二第 七经)。如是观者,于色解脱,于受想行识解脱,于生老病死忧悲恼苦解脱,说 彼于苦得解脱,自知我生已尽,乃至不受后有,而安住于毕竟若有余依、若无余 依二涅槃界(卷十二第八经)。   《食诵》第四(旧本《经》卷十五的一部分,八经),主要说众生依抟、触、 思、识四种食资养而得住世。四食由爱为缘而有,爱由受,受由触,触由六入处。 凡愚于此有所追求,造作新善恶业,便能摄受当来后有,故说爱集是食集,食集 故未来老病死忧悲苦恼集。如是六入处灭则触灭,乃至爱灭、食灭,而纯大苦聚 灭(卷十五第七经)。正观诸食,以识为依,缘起轮回不绝,说为食义(卷十五 第八经)。又于四食深见过患,当观抟食如子肉想,则五欲断;观触食如无皮牛, 常有苦毒,则三受断;观思食如大火起,急思远避,则三爱断;观识食如受三百 矛,则名色断(卷十五第十经)。言资益众生寿命四食,比丘若有喜有贪,则招 纯大苦聚;若对四食无贪无喜,识无所住,犹如虚空,则苦聚灭(卷十五第十至 十五经)。   《谛诵》第五(旧本《经》卷十五,十六的一部分,约一卷半,六十五经), 主要说佛转法轮,自说所缘境界及所得方便。所缘境界即苦、集、灭、道四圣谛, 所得方便即于此四谛三周正转而生起的十二相智此中初转于苦圣谛乃至道圣谛作 正思惟,如实了知,于本所未闻法生眼(能取现见事)智(能取不现见事)明 (悟入尽所有事)觉悟入如所有事)四种行相(卷十五第十五经)。次转以其妙 慧如实遍知当知苦谛,永断当断集谛,作证当证灭谛,修习当修道谛,亦起眼、 智等四种行相(卷十五第十八经)。三转自知于所应作我皆已作,于苦谛已知, 集谛已断,灭谛已作证,道谛已修,亦起眼、智等四种行相,得出得脱,自证得 无上正等菩提(卷十五第二十五经)。如是三转法轮,以义饶益世间,故称如来 为世间大医王,成就四法:一善知病,二善知病源,三善知病对治,四善知治病 已当来更不复发,依次喻显苦集灭道四圣谛法(卷十五第二十五经)。又举大海 盲龟,百年一出头,偶值浮木一孔,喻示人身难得,正法难闻,更难于彼,劝于 四谛起增上欲,精进修学(卷十五第四十二经)。于谛智己证得者,如因陀罗柱, 深入地中,四方猛风不能令动,智慧坚固,一切异论不能移转,不随他语(卷十 五第三十四经)。若于四谛有疑者,则于佛有疑,于法、僧有疑(卷十六第十四 经)。应由闻慧任持其法,思慧任持其义,修慧任持其证。是故当正思惟四谛, 慎莫思惟世间不应思处,以彼非义饶益,非法饶益,非智非觉,不顺涅槃故(卷 十六第一经)。又说四谛现观为渐非顿,先于苦谛证现观已,然后次第证于集灭 道谛现观(卷十六第二十九经)。又说趣证谛智现观位次,三结尽者得须陀洹, 乃至于一切漏尽、自知不受后有者名阿罗汉,若于四谛平等觉者名为如来(卷十 五第二十九经)。   《界诵》第六(旧本《经》卷十六的一部分,十七,共二卷,四十六经), 主要说众生常与界俱,与界和合,共相滋润,相似而转。当知诸界其数无量(卷 十六第三十八经)。是故当说分别诸种种界,如实了知。略说有眼界、色界、眼 识界等十八界(卷十六第四十五经)各自相续,决定差别。谓众生不善心生时, 与不善界俱,当分别种种诸界(卷十六第四十经)。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种种 受、种种想,种种欲,种种觉,种种热,种种求,是名依欲求故建立诸界(卷十 六第四十八经)。缘界故生说,生见,生想,不离于界;凡夫者是无明界,乃至 无上正等觉见,亦缘界而生,不离于界(卷十七第二经)。凡愚身触生诸受,心 生狂乱,为贪使所系,增长身受心受,比如一人身被二毒箭,极生苦痛(卷十七 第十五经)。应观乐受作苦想,苦受作剑刺想,不苦不乐受作无常灭想,是名正 见(卷十七第十二经)。以一切行无常故,是变易法故,又依诸行渐次止息寂灭 故,说所有诸受悉皆是苦(卷十七第十八、十九经),说名受患。正观受自性及 其杂染、清净因缘,于受断,越欲贪,是名受离,为出为脱,离诸颠倒(卷十七 第二十经)。当修止观二法,专精思惟。修习于止,终成于观,修习观已,亦成 于止。止观双修,得解脱诸界,乃至断一切行,是名断界。一切行灭,是名灭界 (卷十七第九经)。   次第二分,《佛弟子所说诵》第七,《佛所说诵》第八,此二诵与下第四分 《八众诵》第十,内容上大体仍说蕴、处、缘起、道平等事,但所说不拘于一义, 不易归纳,故别开为二分,三诵。   《佛弟子所说诵》(旧本《经》卷十八至二十一,八十六经),可分为舍利 弗说、目犍连说等六品。舍利弗品多说八正道,及十善不善业迹。目犍连品多说 神通及果报。阿那律品多说四念住,赞念住为净诸众生一乘道。大迦旃延品赞内 外入处离欲名塞源流,及修六念、四证净等功德。阿难陀品多说断爱、修梵行事, 特提无相心三昧智果功德。质多罗品解释佛所说无量心、无量相、无所有、空等 诸三昧,有种种名、种种味,是名法一义、味种种;又善说种种界,及三业入出 灭尽定灭、其次第。   《佛所说诵》(旧本《经》卷四十一的一部分,六、七、三十一至三十五、 三十七、四十七,共约九卷半,二百八十三经)系结集佛说部分之不用伽他问答 形式者,内容与各诵所说大体相通,而特赞净信、行施、修慈、戒杀、不放逸, 及分别善不善业迹。佛善知诸众生根之优劣,应机施教,经中具载佛化遮罗阇罗 那、战斗活、调马、凶恶、摩尼珠鬐、王顶、刀师诸聚落主(卷三十二第三至十 一经),及临般涅槃许外道须跋陀罗问法,摄受出家,知法入法,得阿罗汉果, 先佛入灭(卷三十五第八经)等事迹。   第三分,《念住等诵》第九(旧本《经》卷二十三至三十,及卷四十一的一 部分,二百六十九经),本诵可分为菩提分、持息念、三学、四证净四段。菩提 分段,于导首的身、受、心、法四念住部分特详,赞为一乘道,净诸众生(卷二 十四第三经),为世出世间无量善法生起依处,为声闻行四种增上方便(卷二十 四第九经),离此即违背如理作意,无缘能生正见等正道,于苦不得解脱(卷二 十四第四经),故菩提分法安立念住为初。而当先净其戒,直其见,具足三业, 然后郑重修习(卷二十四第二十一经)。念住随身等法,观缘生性,悟入无常无 我,系心集灭观而无所依住,是故当自取心,持自境界,莫令外散(卷二十四第 十四经)。次四正断,四神足部分,经文已佚。次五根部分,分别指出信根是四 不坏净,精进根是四正断,念根是四念处,定根是四禅,慧根是四谛(卷二十六 第五经)。又特指出五根诸功德皆以慧为导首。由思择力,如理作意,思惟诸法, 此增上故,乃于涅槃得正信解,次发精进,于身等所缘境界安住正念,令心一趣, 乃至于一切法如实了知,尽其究竟。如是慧于初中后多有所作,最为殊胜,一切 皆为所摄故(卷二十六第十经)。复以发菩提心义贯摄五根,谓于菩提心起净信 心,起精进方便,及初发心所起念、三昧、智慧、顺次名为信等五根(卷二十六 第十三经)。次五力部分,先约为二力,谓数力与修力(卷二十六第二十经)。 于一切恶行深见过患,能正思择,息恶修善,是名数力。以此为依,能正修习四 念住等菩提分法,是名修力。又约为三力,谓信力、进力、慧力,或信力、念力、 慧力。依此开为信、进、念、定、慧五力,顺次配指四不坏净、四正断等法,与 五根同。或增惭、愧二力,为其力。又说如来成就十种智力,与声闻成就五种学 力差别。若诸声闻始学,智慧未足,如来以法随时教授,令其深入坚固,成就不 放逸(卷二十六第三十七经)。次七觉支部分,念、择法、精进、猗、喜、轻安 (猗)定、舍七觉支,能正对治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五盖,能作大明, 引趣涅槃(卷二十六第五十五经)。此中以念为能依,择法为所依,应善分别修 习过程的适时非时(卷二十七第三经)。若能随时随量运转现前,一心正受,则 不勤方便自得平等(卷二十七第八经)。如是七觉支渐次起已,修习满足,当得 现法智证乐及命终涅槃等七种果(卷二十起第二十八经)。次八正道部分,此以 导首的正见为主。正见生己,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 第生起,得正解脱(卷二十八第二经)。诸不善法,一切皆以无明为根本,不如 实知故起于邪见乃至邪定;若诸善法,一切皆以明为根本,如实知者则为正见 (卷二十八第三经)。正见乃至正定是为彼岸,是逆流道(卷二十八第二十一经)。 学谓学正见成就乃至正定成就,至于无学正定成就是名圣漏尽(卷二十八第十二 经)。是故当修正见,以义饶益,常得安乐。正见为首,八正道支顺正理故,说 名为法;能灭一切烦恼故名毗奈耶;去诸恶法,一切贤圣共修习故说名为圣;趣 涅槃故说名应修(卷二十八第三十九经)。二、持息念段,说正修习安那般那, 思惟系念乃至息灭,随顺观察,住乐知觉,身心轻安,不生染著(卷二十九第七 经),能令昏沉下劣俱行粗重皆悉远离,对治妄想,令寻伺等亦皆寂静,修纯明 分想速得成就(卷二十九第六经)。经载如来以两个月为期,持息念思惟住,称 为圣住,亦名无学现法乐住。学人修此,所不得当得,不到当到,不证当证(卷 二十九第十二经)。三、三学段,此中首尊重增上戒学,说修习三学,则为摄受 一切戒(卷二十九第二十三经)。如有汛尔出家,不以净戒为其增上,则于定于 慧,比知亦尔,佛即说彼于沙门果证为无能者(卷二十九第二十四经)。又说解 脱坚固念为增上,学胜利住慧为上首(卷二十九第二十九经)。最后四证净段, 经以八正道为流,而说成就于佛、法、僧、戒四不坏净为入流(卷三十第十四经)。 成就四不坏净者,于世尊处得清净信乐,决定不生疑惑,则不由他信,不由他欲, 不从他闻,不取他意,不因他畏,是名有如实正慧知见(卷三十第五经),是为 增上三学所依止处。佛嘱比丘,若有人于汝处乐闻、乐受者,当为说四证净,令 入令住(卷三十第八经)。   第四分,《八众诵》第十(旧本《经》卷三十八至四十、四十六、四十二、 四、四十四至四十五、三十六、二十二、四十八至五十共十三卷,三百一十经), 系结集佛为八众说法之用伽他问答形式者,《刊定记》依别译二十卷本(相当于 大本三十卷以下之文)所存经名、结颂,对校大本,得所属各卷。一、沙门众部 分,着重赞止息恶业,出家学道,以剃除须发及尽诸漏为沙门二种端严(卷三十 八第一经)。赞戒香能顺逆风熏被世间,宁食热铁丸,不犯戒而食信施(卷三十 八第十二、十四经)。诫依法行乞,莫著嗜欲,莫贪利养(卷三十九第三经)。 最勉断爱、除慢、息瞋、离结(卷三十八第七经),摄心护根,令内心寂静,正 念正如,决定明了(卷三十九第二经)等。二、魔天众部分,多说魔化种种形, 扰乱佛及比丘,及佛以净心降魔事。说五蕴、六入非我之所,若于此无所著,则 不著魔境界。赞天帝释敬礼三宝,并为说止恶修善,修施戒等福德,导入正法。 三、三十三天众部分,主要说受持供养父母、行惠施等七法者得生天。又说比丘 当行忍辱,如天帝释恭敬三宝等。四、刹帝利众部分,主要为波斯匿王说法,劝 修义、修法、修慈、信三宝,于福田行施等功德。五、婆罗门众部分,主要为诸 婆罗门说八正道是清净道。亦有婆罗门因种种执着,瞋佛毁佛,见佛闻法后驯服, 得净恶见等。六、梵天众部分,多说梵天赞颂佛说法功德,及兴供养、归信等事。 七、尊重众部分,多载婆耆舍赞颂诸大弟子功德,及亲近佛、诸大弟子教诲受益, 说譬赞颂事。八、四天王众部分,主要说佛许屈摩夜叉所说正念、慈心等法。又 说若知法句,能持戒离杀生、不妄语,舍非义,则能脱鬼神道。虽父母不能解脱 子苦,唯闻如来法,其苦得解脱等。   本经勘与根本有部摩呾理迦相符(见《瑜伽》八十三至九十八各卷),系根 本有部传本无疑。   此经全部梵本已佚。近年在中国新疆地方等发现的零星梵本和《杂阿含经》 个别经文相同的有十一经。   本经大部译出的前后,零本翻译很多,现存的有三十九种之多(见内学院编: 《精刻大藏经目录》)。   西藏文大藏经中相当《杂阿含经》的零经亦有十一种。《杂阿含经》和南传 巴利文本《相应部》相对勘,约有三分之一相同,其余同于巴利文本《增支部》 者约一百二十经,同于中部者约二十经。详见赤沼智善《汉巴四部四阿含互照录》。 (田光烈 游侠)